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甲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部分内容

Loveyou2019-12-17  31

问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甲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甲公司在乙银行开立了用以缴纳税款的专门账户。除此以外,与乙银行没有其他业务关系,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账户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且余额不大,未对该账户实施函证程序; (2)审计项目组经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甲公司2013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未发现差异。201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组据此认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审计项目组负责填写询证函信息,甲公司业务员负责填写询证函信封,审计项目组取得加盖公章的询证函及业务员填写的信封后,直接至邮局将询证函寄出; (4)客户丙公司的回函并非询证函原件,甲公司财务人员解释,在催收回函时,由于丙财务人员表示未收到询证函,因此将其留存的询证函复印寄送给了丙公司,并要求丙公司财务人员将回函直接寄回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解释合理,无需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5)审计项目组收到一份银行询证函回函中标注“本行不保证回函的准确性,接收人不能依赖回函中的信息”。审计项目组致电该行,银行人员表示,这是标准条款,审计项目组据此认为回函可靠,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与银行的电话沟通内容。 (6)甲公司管理层拒绝审计项目组向客户丁公司寄发询证函。 要求: ①针对事项(1)至(5),逐项说明是否恰当,如不恰当,应当说明理由; ②针对事项(6),指出审计项目组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选项

答案

解析事项(1)恰当事项(2)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2013年11月30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的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实质性程序或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相结合使用)获取的补充审计证据,以将期中测试得出的结论合理延伸至期末。事项(3)不恰当注册会计师没有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外部记录进行核对。事项(4)不恰当注册会计师未对询证函的发出保持控制/询证函不应由甲公司财务人员寄发事项(5)不恰当该限制条款影响了回函的可靠性/审计项目组需要实施额外或替代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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