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

tikufree2020-05-20  18

问题 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2013年2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B.2013年4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C.2013年6月,甲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D.2013年6月,丙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选项

答案AB

解析A项,《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于2013年2月享有地役权,A正确。《物权法》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本题A地块是需役地,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丙公司作为需役地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B正确。甲公司已经过户了,不再享有地役权。故C错误。《物权法》第167条的规定,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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