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

Loveyou2020-05-20  24

问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D.董事甲、乙、丙、丁、己

选项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中,董事戊已经明确表示了异议并记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因此不承担责任;董事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不承担责任。因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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