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在学校上体育课时,因打篮球而摔伤,他以学校未尽管理职责,篮球架设置不规范存在

昕玥2019-12-17  21

问题 姜某在学校上体育课时,因打篮球而摔伤,他以学校未尽管理职责,篮球架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为由向法院起诉,向学校索赔两万余元。对此案的认定,不当的是()。

选项 A.校方对这起校园伤害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B.姜某对风险预判不足,造成伤害,应自担70%责任C.篮球架设置不当是损伤后果的诱因之一D.校方和姜某应各自承担医疗费用一半

答案D

解析篮球项目是有一定危险性的,对学生有危险性,学校上课期间篮球是学校提供的,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在上课期间,学校和老师有监护的责任,由于学校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所以要承担一定的事故赔偿责任的。姜某摔伤是自身注意义务不够,是主要原因,应对受伤的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在上体育课时,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义务,是损害后果产生的次要原因,应对受伤的损害后果承担次要责任。故双方分别承担医疗费用一半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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