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2014年3月6日,家住A市B区的刘某因做药材生意资金紧张,与A市C区的李某签订
2014年3月6日,家住A市B区的刘某因做药材生意资金紧张,与A市C区的李某签订
题库总管
2020-05-20
78
问题
2014年3月6日,家住A市B区的刘某因做药材生意资金紧张,与A市C区的李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刘某向李某借款35万元于2014年6月1日将本金和利息还清。刘某的父亲刘甲长期下落不明,经刘某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其在A市D区的一套三居室房屋被刘某作为向李某借款的抵押,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了有关房屋抵押登记。2014年5月16日.刘某做生意亏本亟须资金周转,刘某在没有通知李某的情况下将该房屋以25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了张某(张某知道该房屋已被抵押),并通过伪造材料的方式在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转让的手续。张某取得该房屋产权证后,将25万元房款给付刘某。李某从刘某的朋友那里得知刘某已将该房屋转让给张某,于2014年7月23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刘某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并予以撤销,并拍卖该房屋偿还其借款35万元。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刘某失踪多年的父亲刘甲出现。其向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2.张某、刘甲在诉讼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3.若在庭审过程中,刘某、刘甲没有出庭,法院该如何判决?为什么?4.刘甲认为,法院宣告其死亡的判决错误,应如何寻求救济?法院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
解析
1.本案应由A市D区法院管辖。本案属于涉及不动产纠纷案件。2.张某在本案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刘甲在本案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3.刘某没有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审判;刘甲没有出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因为刘某是本案的被告,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庭裁判。刘甲在本案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4.刘某应向作出宣告其死亡判决的法院申请。法院应作出新判决,撤销原来作出的宣告死亡的判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dQn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00年5月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0日刘某提出要买下
2003年4月1日张某被李某打了一顿,张某当时只觉得疼痛,后来由于疼痛难忍,张某
赵某、钱某、孙某相约一起为药厂加工包装盒,赵某只负责提供资金2万元,钱某负责提供
有人说,东北人直爽、山东人憨厚、浙江人会做生意、四川人会做菜,这种看法在社会心理
原告刘某(精神病患者)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刘某的妻子黄某作为监护人代为诉讼。法院
2014年3月6日,家住A市B区的刘某因做药材生意资金紧张,与A市C区的李某签订
甲、乙、丙合伙开办了一家美容馆,向丁借了20万块钱作为运营资金,由于经营不善,欠
甲、乙、丙三人一起从事烟草生意。某次三人一同前往A市购货,同住在A市某宾馆,甲、
刘某与孙某因合同发生争议,刘某向孙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履行合同。法院受
下列关于诉的类型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王某和刘某婚后长期不和,王某诉至
随机试题
如果可交割国债的息票率高于国债期货名义标准券的票面利率,其转换因子大于1。(
在处方书写中,缩写词\"ac.\"代表的含义是 A.每日6次 B.饭前 C.睡
吸烟与肺癌关系的许多研究都是前瞻性队列研究,最初调查过吸烟情况研究对象中有一部分
明朝时我国卓越的科学家写出几部总结性的科学著作,它们( )。 ①反映了我国传
打动我们的,除了信中流淌的那些________而充满情怀的表达,还有写信这种方式
建设工程组织流水施工时,用来表达流水施工在空间布置上升展状态的参数有()
互联网发达。有人认为互联网能代替报纸,有人认为不能,你如何认识?
中指点信标台设置在跑道中心线延长线上,距跑道着陆端的距离为()m。A.75~450B.900~1200C.500~700D.6500~11100
患者,男性,64岁,因尿失禁留置导尿管。引流通畅但尿色黄、浑浊,给予抗感染治疗。护士所实施的对性的护理措施中最合适的护理是A.鼓励多饮水并进行膀胱冲洗B.立即
首先明确区分外感发厥与内伤杂病厥证的医著是A.《卫生宝鉴》B.《景岳全书》C.《医贯》D.《医学入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