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shuhaiku2019-12-17  17

问题 下列关于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选项 A.审判期间,合议庭如果发现被告人可能有立功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B.审判期间,如果被告人提出了新的立功线索,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相关证据材料C.第一审程序在经过法庭调查之后应当进入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程序不能回调至法庭调查D.法庭经过审理发现,被告人故意伤害事实没有问题,但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并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高法解释》第226条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可见,AB的处理整个写反了,都错误。《高法解释》第234条规定:“法庭辩论过程中,合议庭发现与定罪、量刑有关的新的事实,有必要调查的,审判长可以宣布暂停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在对新的事实调查后,继续法庭辩论。”C错误。《高法解释》第241条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四)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五)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六)被告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八)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九)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具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前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保障被告人、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必要时,可以重新开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何罪进行辩论。”根据上述“(七)”,D正确。需要注意的是,“(六)”和“(七)”都是判决宣告不负刑事责任,而非判决有罪或者无罪。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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