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真题)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

书海库2019-12-17  19

问题 (2006年真题)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诉期限也是10年.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2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5年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10年

选项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追诉时效的起算.根据《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故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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