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9 月 3 日,债务人甲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 能

Loveyou2019-12-17  24

问题 2018 年 9 月 3 日,债务人甲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 能力的情况:10 月 15 日,债权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破产申请。 甲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理由是:(1)甲公司的账面资产大于负债,只是难以变现,不构成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乙公司未预先缴纳诉讼费用,不应立案。11 月 1 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调查甲公司财产状况时发现:当年 8 月,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起重机 5 台,总金额 50万元,约定分两期付款,第二期付款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甲公司付清价 款前,丙公司保留起重机的所有权。至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时,甲公司已经收 到 5 台起重机并投入使用,甲公司已经支付价款总计 40 万元。11 月 3 日,管理 人决定继续履行起重机买卖合同并通知丙公司,丙公司立即要求管理人支付剩余 10 万元起重机价款。管理人以第二期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丙公司遂要 求收回起重机。此外,当年 8 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购买原材料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11 月 30 日之前。10 月 20 日,丁公司发货,甲公司于 11 月 5 日收到货物。11 月 8 日,丁公 司向甲公司催收货款时发现,甲公司破产案件已为人民法院受理,遂要求取回该 批货物。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关于“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只是难以变现,不构成明显缺乏 清偿能力”的异议是否成立?(2)甲公司关于“乙公司未预先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不应立案”的异 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管理人是否有权以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支付甲公司所欠丙公司 剩余 10 万元起重机价款?并说明理由。(4)在管理人以第二期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付款的情況下,丙公司 是否有权收回起重机?并说明理由。(5)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取回已交付的原材料?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本题考核破产原因。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 负债,但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 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本题考核破产受理程序。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 用,属于破产费用,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 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本题考核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处理。管理人无权以未到期为由拒绝 付款。根据规定,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 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期限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买受人 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4)本题考核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处理。丙公司无权取回起重机。根据 规定,买受人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价款,给出卖人造成损害的,出卖人 有权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但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 75%以上或者第 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题目中买受人已经付款 75%以 上,丙不能取回起重机。(5)本题考核出卖人取回权。丁公司无权取回。根据规定,出卖人对在运 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 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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