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

tikufree2019-12-17  20

问题 【案例1】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 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 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 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 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 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 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 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 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 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 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违反公司法的有 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 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3)①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不违反公司法的规 定。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 资。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②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实缴 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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