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

Loveyou2020-05-20  15

问题 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选项

答案BCD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0条,欧某作为吴某的唯一继承人,如继承吴某的普通合伙人资格,须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C选项中合伙人郑某不同意,因此欧某不能继承合伙人资格,所以C选项当选。B选项中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该资格,不能继承合伙人资格,所以B选项当选。D选项中欧某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如果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但是本题问的是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情形,所以D选项当选。至于A选项,吴某的父亲作为合伙人之外的人,欧某作为唯一继承人,对欧某继承吴某的合伙人资格一事,不享有任何权利,吴某的父亲不同意,不妨碍欧某继承吴某的合伙人资格,所以A选项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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