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乙拖欠买卖合同价款拒不归还为由向法院起诉乙。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甲胜诉,

恬恬2020-05-20  30

问题 甲以乙拖欠买卖合同价款拒不归还为由向法院起诉乙。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甲胜诉,上诉期内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参照案情,法院的以下做法不恰当的有:( )A.受理乙的反诉B.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C.判决驳回乙的反诉D.就乙的反诉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选项

答案ABC

解析考查再审程序中提出反诉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40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所以,尽管本案适用一审程序再审,依然不能受理乙的反诉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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