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对

书海库2019-12-17  22

问题 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 小宋不付款,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B. 小宋不付款,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C. 小宋不付款,但也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D. 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明知店内门坎比较高,就更应该设立提示牌告知消费者,避免发生绊倒事故。故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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