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的A建筑公司2017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在外市A县以清包工方式承接

昕玥2020-05-20  16

问题 某市的A建筑公司2017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1)在外市A县以清包工方式承接A建筑项目,选择了简易计税,预收含税工程款1000万元,支付含税分包款200万元。为完成A建筑项目购进辅助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价款10万元。(2)在外省B县承接B建筑项目,选择了一般计税,预收含税总包款4000万元,支付含税分包款1500万元,分包工程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完成B建筑项目购进辅助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价款100万元。(3)在本地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C项目,选择了一般计税,预收含税工程款2000万元。为完成C建筑项目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价款800万元。(4)本月该企业采购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价款10万元;支付自来水水费取得简易计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价款1万元;支付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价款2万元;支付道路通行费并取得道路通行费发票,其中高速公路路通行费4万元,一级公路、桥、闸通行费1万元。(5)本月购入1台建筑设备,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价款50万元。

选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计算A建筑项目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应该预缴的增值税。(2)、为项目A购进的辅助材料是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为什么?(3)、在A县是否需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果需要,需要缴纳多少?(4)、计算B建筑项目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应该预缴的增值税。(5)、计算B项目的销项税额。(6)、计算B项目的分包款和辅助材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7)、C项目是否需要预交增值税?(8)、计算C项目的销项税额。(9)、计算水、电、办公用品、道路通行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本月购入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1)、计算A建筑公司在本市申报缴纳的增值税。(12)、计算A建筑公司在本市申报缴纳的需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答案

解析(1)应预缴税款=(1000-200)÷(1+3%)×3%=23.30(万元)(2)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因为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3)需要缴纳,因为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按照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计算缴纳城建和教育费附加。需要缴纳城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3.30×(5%+3%+2%)=2.33(万元)(4)应预缴税款=(4000-1500)÷(1+11%)×2%=45.05(万元)(5)应预缴税款=4000÷(1+11%)×11%=396.40(万元)(6)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500÷(1+11%)×11%+100×17%=165.65(万元)(7)由于C项目的服务发生地在本地,无需预交增值税。(8)销项税额=2000÷(1+11%)×11%=198.20(万元)(9)水、电、办公用品、道路通行费的进项税额=10×17%+1×3%+2×17%+4÷(1+3%)×3%+1÷(1+5%)×5%=2.23(万元)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的比例=(3603.60+1801.80)/(970.87+3603.60+1801.80)=84.77%水、电、办公用品、道路通行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23×84.77%=1.89(万元)(10)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0×17%=8.5(万元)。因为只有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该设备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11)销项税额=396.40+198.20=594.6(万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65.65+136+1.89+8.5=312.04(万元)简易计税应纳税额=23.30(万元)预缴增值税=23.30+45.05=68.35(万元)在本市申报缴纳的增值税=594.6-312.04+23.30-68.35=237.51(万元)(12)在本市申报缴纳的需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37.51×(7%+3%+2%)=28.50(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pfgp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