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

Loveyou2019-12-17  21

问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A

解析【考点】法人的合并与分立【详解】《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和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因此,甲公司分别与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约定仅在其内部有约束力,对外乙丙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正确答案应当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q1Wf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