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人黄某酒
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人黄某酒
题库总管
2019-12-17
47
问题
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人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甲投放的药品剂量偏大,饭后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四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后离去。上述四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赌博罪B:抢劫罪C:盗窃罪D:诈骗罪
答案
B
解析
【考点】赌博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详解】根据《刑法》第303条的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其中“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属于营业犯。以赌博为业意味着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赌博行为。每次赌博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独立的赌博罪。本案中的四人并未聚众赌博,也不能判定其是否“以赌博为业”,故不能认定其构成赌博罪。故A项错误。甲在投放安眠药时,主观上是想使黄某不清醒以致于输钱,但是考虑到其投放安眠药的客观手段和谋取钱财的主观目的,可以认为其主观上包容了抢劫罪的犯罪故意,因此综合全案来看,四人投放安眠药的行为和将钱包掏空的行为在刑法意义上应当视为一个统一的行为。四人主观上有抢劫故意,客观上投放安眠药的行为也足以使他人不能反抗,属于抢劫罪构成要件中的“其他方法”,构成抢劫罪而非盗窃罪。故B项正确,C项错误。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四人并无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也并未期待黄某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故不构成诈骗罪。故D项错误,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qU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一个项目,已知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
赵某与黄某因某项财产所有权发生争议,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判
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
某法院对齐某诉黄某借款一案作出判决,黄某提起上诉。在一审法院将诉讼材料报送二审法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
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
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
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甲拟向法
共用题干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
黄某住甲市A区,因涉嫌诈骗罪被甲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侦查不能
随机试题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A、正确B、错误A
相差显微镜可观察()。 A.染色的标本 B.活体细胞增殖 C.芽孢 D.
患者,女,56岁,左下后牙自发疼痛1周,夜间因疼痛无法入睡3天,自服消炎药症状无
某单跨仓库,如图所示。跨度15m,开间6m,共6个开间,属刚弹性方案。窗高3.6
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 )。
保荐机构于(),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个体身心发展具有不均衡性,因此教育要__________。A.因材施教B.循序渐进C.抓关键期D.扬长避短
首先明确区分外感发厥与内伤杂病厥证的医著是A.《医门法律》B.《伤寒论》C.《医学人门》D.《景岳全书》
下列哪种行为可以构成伪证罪?( )A.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的B.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伪造证据的C.在刑事诉讼中,证人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的D.
录音室里为了隔绝外面的噪音,应采取隔声措施,以下叙述错误的是()。A.墙体采用厚墙或双层墙时,应采用密封式的双层窗B.录音室与控制室之间的观察窗应由不平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