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

Loveyou2019-12-17  28

问题 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法院经过审查,驳回该异议。关于乙的救济渠道,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B: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C: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D: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答案B

解析本题中乙作为被执行人,认为法院的扣押行为错误而提出异议,属于当事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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