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

Loveyou2019-12-17  18

问题 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4月1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王某申诉,12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因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C: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6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D: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年2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考点】刑事赔偿【详解】刑事赔偿采取“实际羁押”原则,即只对申请人被错误羁押并实际执行,才给予赔偿。本案中,王某于2009年2月10日被拘留,至2009年5月10日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是被“实际羁押”,国家应该给予赔偿。王某在2009年5月10日被取保候审后及从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12月10日期间的缓刑执行都不处于被实际羁押的状态,因此对于从2009年5月10日开始至其被宣判无罪的2009年12月10日止的这段期间的损失,王某无权要求国家赔偿。据此,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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