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家住在A市A区的张某于2016年3月1日向家住在A市B区李某借款,双方在A市C区
家住在A市A区的张某于2016年3月1日向家住在A市B区李某借款,双方在A市C区
书海库
2019-12-17
12
问题
家住在A市A区的张某于2016年3月1日向家住在A市B区李某借款,双方在A市C区签署了借贷合同,约定李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为30%,借款期限为1年。张某和李某于2016年3月15日就上述债权债务关系在A市D区的市级公证处办理了公证。1年后,张某仍然没有归还李某人民币5万元及相关利息,李某多次催促之下,张某仍然没有主动归还,李某在2017年5月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本金及利息。在执行期间,债务人张某提出,由于本人资金周转困难,已经通过价值5万元的货物进行了偿还,对此李某表示认同,但李某同时认为,这些货物的价值仅有3万元,并要求法院就2万元本金和全部利息进行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某可以在执行期间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B.张某提起诉讼后,法院应停止执行C.张某提起诉讼后,只有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法院才应停止执行D.法院在诉讼中查明,货物价值为4万元,所以仅就剩余本金1万元及全部利息进行执行
答案
ACD
解析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规定》第22条第1款规定了公证债权文书载明的债权因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原因全部或者部分消灭的,债务人可以在执行程序终结前,以债权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所以选项A正确。第2款规定了债务人提起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债务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故选项C正确。《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规定》第23条第1款规定,对债务人依照本规定第22条第1款规定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理由成立的,判决不予执行或者部分不予执行,因此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s2W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国有企业收购乙民营生物质发电公司45%的股份,完成收购后,乙公司总经理李某占股
背景: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有:合同工期5个月,建筑安
某项目确定承包商后双方签订可调单价合同,施工后投资方进行资金使用偏差分析,相关数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该公司销售人员李某到境内A市出差,发生
李某2019年准备承包甲企业对外经营,李某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李某承
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大学的教授,每月工资为10000元,2019年1~12月除了从所
李某是甲上市公司的员工,2016年8月甲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李某股票期
2019年5月1日我国居民王某将自己拥有的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出租给李某用于居住
甲企业2018年9月将闲置的办公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注明该办公楼
某企业2018年1月与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合同注明2018年流动资金
随机试题
属于大众传播的特点是 A.针对性强 B.传播速度快 C.反馈及时 D.信
()年10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于上海及香港同步上市,实现了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到股
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补提折旧。()
药历的作用包括
项目成本降低额是考核项目成本目标的依据,其内容是指()的差额。
统计推断的内容是 A.计算样本率 B.检验统计上的“假设” C.计算
资本的本质特征是()。A.风险承担B.可以自由支配C.消化损失D.限制业务过度扩张
欧洲每年消费金融收入可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 )以上。A.10%B.15%C.12%D.20%
按客户()等因素,可以将客户分为A、B、C三个等级的客户群。A.购买时间的确定B.购买意向的强弱C.经济承受能力的大小D.对物业品质要求程度的高低E
风险是指()。A.损失的大小B.损失的分布C.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D.收益的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