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44
问题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2015年)关于李某脱逃前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选项
A.是否逮捕李某,应由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B.李某符合逮捕条件,但因其有孕在身,可对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C.李某委托的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李某,需经侦查机关许可D.侦查人员每次讯问李某时,应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答案
A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综合诉讼程序。按照新法,题干本身错误,因为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属于职务犯罪,不归检察院立案侦查,而归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因此本题无答案。按照旧法解析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第1条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故A选项正确。李某符合逮捕条件,但因怀孕,因而属于可以监视居住的对象,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但本案是贪污案件,不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故B选项错误。《最高检规则》第45条规定:“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人民检察院许可。”李某涉嫌贪污案,并不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故C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李某涉嫌贪污公款数额巨大,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因此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故D选项正确。本题选AD。新刑诉法修改,本题无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uY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某水产公司共销售甲、乙、丙、丁四种鱼类产品。其在两个季度的销售额和销售量情况如下
某水产公司共销售甲、乙、丙、丁四种鱼类产品。其在两个季度的销售额和销售量情况如下
某水产公司共销售甲、乙、丙、丁四种鱼类产品。其在两个季度的销售额和销售量情况如下
某水产公司共销售甲、乙、丙、丁四种鱼类产品。其在两个季度的销售额和销售量情况如下
某公司组织所有员工分乘一批大巴去旅游,要求每辆大巴乘坐员工人数不超过35人。若每
王某出资10万元投资甲、乙、丙三只股票,且投资乙股、丙股的金额相同。他在甲股上涨
某公司每月成本比上月增加10万元,收入比上月增加20%。已知该公司今年1月份亏损
在一项大型招标项目中,只有一家公司中标,虽然参选的9家公司都已知道结果,但在正式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情形说法正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证券公司应当对股票质
随机试题
中国的社会保障基金资金来源不包括( )。 A.商业人寿保险资金 B.
一正常小儿,体重7.2kg,身长65cm,头围44cm,尚未出牙。该小儿最可能的
王女士,G1P0,开始自觉胎动的时间一般在妊娠的
泡沫灭火系统 某北方石化企业设有3个外浮顶原油储罐,在室外配备了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
下面谱例中的唱腔属于哪种地方戏曲() A.花鼓戏B.秦腔C.越剧D.豫剧
下列关于幼儿园教育活动内容选择的原则中,表述不正确的是()。A.能符合幼儿的年龄特征,配合幼儿的生活经验和认知水平B.能引发和满足幼儿的兴趣和需要C.能反映
采收加工时忌铁器的药材有A.茯苓B.大黄C.贝母D.甘草E.蟾酥
基坑开挖时,造价相对偏高的边坡支护方式应为()。A、水平挡土板B、垂直挡土板C、地下连续墙D、水泥土搅拌桩
2016年某市下辖8个县的全年小麦产量分别为:69200吨、10800吨、80800吨、11500吨、51000吨、160000吨、60000吨、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