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56
问题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2015年)关于李某脱逃前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查看材料
选项
A.是否逮捕李某,应由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B.李某符合逮捕条件,但因其有孕在身,可对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C.李某委托的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李某,需经侦查机关许可D.侦查人员每次讯问李某时,应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答案
A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综合诉讼程序。按照新法,题干本身错误,因为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属于职务犯罪,不归检察院立案侦查,而归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因此本题无答案。按照旧法解析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第1条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故A选项正确。李某符合逮捕条件,但因怀孕,因而属于可以监视居住的对象,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但本案是贪污案件,不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故B选项错误。《最高检规则》第45条规定:“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人民检察院许可。”李某涉嫌贪污案,并不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故C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23条第1款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李某涉嫌贪污公款数额巨大,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因此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故D选项正确。本题选AD。新刑诉法修改,本题无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uY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某水产公司共销售甲、乙、丙、丁四种鱼类产品。其在两个季度的销售额和销售量情况如下
某水产公司共销售甲、乙、丙、丁四种鱼类产品。其在两个季度的销售额和销售量情况如下
某水产公司共销售甲、乙、丙、丁四种鱼类产品。其在两个季度的销售额和销售量情况如下
某水产公司共销售甲、乙、丙、丁四种鱼类产品。其在两个季度的销售额和销售量情况如下
某公司组织所有员工分乘一批大巴去旅游,要求每辆大巴乘坐员工人数不超过35人。若每
王某出资10万元投资甲、乙、丙三只股票,且投资乙股、丙股的金额相同。他在甲股上涨
某公司每月成本比上月增加10万元,收入比上月增加20%。已知该公司今年1月份亏损
在一项大型招标项目中,只有一家公司中标,虽然参选的9家公司都已知道结果,但在正式
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情形说法正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证券公司应当对股票质
随机试题
患者,女,40岁。主诉发现颈部肿块2天。查体:气管右侧扪及一结节,质硬,表面不光
虚劳以哪两脏气虚多见 A、心脾 B、心肾 C、肺肾 D、肺脾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采用
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可以归纳为爱岗敬业、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奉献社会
为使厨房吊顶耐火和不变形,常选用的理想吊顶面层材料是( )。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认为人有五种基本需要,实现个人理想,个人价值得到体现属于需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 )的行为不服,可以不经复议
变形杆如图所示,其中在BC段内: A.有位移,无变形B.有变形,无位移
下列事项中,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是()。A.福利待遇B.社会保险C.劳动报酬D.劳动保护
H公司是一家汽车制造商,为扩展业务层面,提高企业利润,于是并购了一家出租车汽车公司,安排出租车汽车公司将其生产的品牌汽车出租给最终消费者,从而达到并购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