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劫持航空器罪,即便经过30年,也

书海库2020-05-20  17

问题 关于追诉时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劫持航空器罪,即便经过30年,也可能被迫诉B.乙于2013年1月10日挪用公款5万元用于结婚,2013年7月10日归还。对乙的追诉期限应从2013年1月10日起计算C.丙于2000年故意轻伤李某,直到2008年李某才报案,但公安机关未立案。2014年,丙因他事被抓。不能追诉丙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D.丁与王某共同实施合同诈骗犯罪。在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届满前,王某单独实施抢夺罪。对丁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王某犯抢夺罪之日起计算

选项

答案AC

解析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甲犯劫持航空器罪,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因此即便经过30年,也可能被追诉,所以A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89条第1款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B项中乙于2013年1月10日挪用公款,但是此时乙并未构成犯罪,只有超过3个月未还的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因此应从2013年4月10日起计算追诉时效,所以B是错误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法定最高刑是3年,因此追诉时效是5年,C中李某报案时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因此不能追诉丙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C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89条第2款的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D项中丁没有犯新罪,因此对其犯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并未因为王某新的犯罪行为而中断,因此不能重新计算,所以D的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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