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哪

Loveyou2019-12-17  28

问题 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B: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除名C: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D:如甲因丧失行为能力而退伙,其退伙时间为其无行为能力判决的生效时间

答案AB

解析【考点】破产重整计划【详解】《企业破产法》第80条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因此,A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2条规定,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应按照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因此,B正确。《企业破产法》第84条第2款规定,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C选项为过半数同意通过,错误。《企业破产法》第86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D选项的三分之二通过错误,应为全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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