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免费考试题库2020-05-20  16

问题 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北京。双方未约定仲裁规则及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争议,提请所选仲裁机构解决的,应在首次开庭前书面提出B.如当事人将仲裁协议效力的争议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中国法C.如仲裁协议有效,应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D.如仲裁协议有效,仲裁中申请人可申请更改仲裁请求,仲裁庭不能拒绝

选项

答案ABC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者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法院地法律。甲、乙公司,未约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所以适用仲裁地法,即中国法。B选项正确。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版)》第4条规定:规则的适用(1)本规则统一适用于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中心。(2)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3)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但对本规则有关内容进行变更或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的,从其约定,但其约定无法实施或与仲裁程序适用法强制性规定相抵触者除外。当事人约定适用其他仲裁规则的,由仲裁委员会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4)当事人约定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但未约定仲裁机构的,视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5)当事人约定适用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专业仲裁规则的,从其约定,但其争议不属于该专业仲裁规则适用范围的,适用本规则。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版)》第17条规定:变更仲裁请求或反请求申请人可以申请对其仲裁请求进行更改,被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对其反请求进行更改;但是仲裁庭认为其提出更改的时间过迟而影响仲裁程序正常进行的,可以拒绝其更改请求。所以,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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