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的某实木地板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同一型号的实木地板

恬恬2019-12-17  18

问题 位于县城的某实木地板加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同一型号的实木地板,该企业从业人数为280人、资产总额为2000万元。2019年有关经营业务如下:(1)全年共销售实木地板500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5000万元,与实木地板配比的销售成本为19850万元。(2)全年发生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200万元、为全体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110万元、当年发生诉讼费20万元。(3)全年发生销售费用1400万元,其中含当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600万元。(4)全年发生财务费用600万元,其中含2019年1月1日向某生产企业(非关联企业)借款1000万元所支付的全年借款利息120万元(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8%)。00:34:13(5)营业外支出共计260万元,包括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受灾地区捐款100万元、因违规经营被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罚款30万元、订购的原材料因临时取消而支付给供货方违约金130万元。(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合理工资总额为20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2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6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45万元。(7)取得投资收益280万元,其中包括:当年3月份购买了境内某上市公司股票20万股,12月份收到该上市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3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50万元。(8)10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80万元,企业将购置设备一次性计入了成本扣除。假定该设备会计折旧期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税法上选择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扣除。(9)当年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3987.2万元,缴纳消费税1250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18.98万元。已知: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5>、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选项 A.270.46B.349.13C.359.13D.280.46

答案A

解析被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罚款30万元,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支付给供货方违约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50万元。设备购入金额小于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扣除,会计核算按月计算扣除,税法允许一次性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0-80÷10÷12×2=78.67(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79.69+54.44+130+5+30-250-78.67=270.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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