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医药卫生
吴某在某小区大门旁游荡,看到两岁的小强戴着和田玉坠随保姆出来玩耍。吴某用糖果哄骗
吴某在某小区大门旁游荡,看到两岁的小强戴着和田玉坠随保姆出来玩耍。吴某用糖果哄骗
tikufree
2019-12-17
57
问题
吴某在某小区大门旁游荡,看到两岁的小强戴着和田玉坠随保姆出来玩耍。吴某用糖果哄骗小强,乘隙拽断玉坠挂绳,抓着玉坠逃跑。保姆发现后告诉小区保安杨某,二人追赶,将吴某抓获后扭送到公安机关。民警大余和小李负责办理这起案件。经过侦查,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对吴某行为性质的认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涉嫌盗窃罪B.涉嫌抢劫罪C.涉嫌诈骗罪D.涉嫌抢夺罪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结合题干可知吴某行为应界定为抢夺罪。因此选择ABC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zCc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全压系数较大,效率较低,其进、出口均是矩形的,易于建筑配合,目前大量应用于大门空
甲县吴某与乙县宝丰公司在丙县签订了甜橙的买卖合同,货到后发现甜橙开始腐烂,未达到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
①它们每天在血管中游荡,到处寻找安身之所。 ②这么多的胆固醇没有用武之地,它们
一本书的上下册共735页,小刚看上册,每天看45页;小强看下册,每天看30页。5
王某等12户房民系D市H区众望苑住宅小区15号楼的住户,该15号楼与一垃圾压缩站
王某等12户房民系D市H区众望苑住宅小区15号楼的住户,该15号楼与一垃圾压缩站
王某等12户房民系D市H区众望苑住宅小区15号楼的住户,该15号楼与一垃圾压缩站
为了研究居住环境对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影响,某研究小组对居住在商品小区和出租房社区
某县委办公室主任吴某,吩咐其下属孙某,利用举办会议的机会,通过虚开发票冒领会议经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声像图上可呈无回声( )。 A.肾皮质 B.皮下脂肪
下列合同或凭证,应缴纳印花税的有()。 A.工商营业执照 B.贴息货
财产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时,其法定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或者依据法律规定,
A公司和B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2011年7月9日,A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商品,
激活胃蛋白酶原的最主要物质是
下列关于期货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表述,错误的是()。
患者,男,32岁,以中度一氧化碳中毒为诊断入院,神志呈浅昏迷状态,面色潮红,皮肤
4台设备加工同一种产品,该产品某关键尺寸的规格限为1.500±0.005
关于婴幼儿呼吸系统解剖生理特点不正确的是A:鼻腔黏膜柔嫩,血管丰富B:喉部呈漏斗状,相对狭窄C:气管、支气管软骨柔软,缺乏弹力组织D:肺泡含血量相对少、含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下列关于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说法,错误的是()A:平原农业地区,优先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广观光农业B:快速城镇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