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2003年6月4日,某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黄某将实施盗窃行为的妇女张某抓获
2003年6月4日,某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黄某将实施盗窃行为的妇女张某抓获
书海库
2020-05-20
55
问题
2003年6月4日,某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值班民警黄某将实施盗窃行为的妇女张某抓获。审查期间,张某向城郊派出所副所长卞某等办案人员反映其3岁的女儿在家,无人照顾,请卞某帮助联系其姐照顾。卞某数次打电话与其姐联系不上,通知某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实习的市警校学生穆某帮助联系,穆某未将与张某的姐姐联系不上的情况向其他值班民警和所领导汇报。到6月21日,该派出所社区民警接到群众反映,发现张某的女儿已死在家中多日。卞某的行为构成:A.遗弃罪B.行政失职,不构成犯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D.玩忽职守罪
选项
答案
D
解析
本案中,身为人民警察的卞某、穆某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负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法定职责。当犯罪嫌疑人张某提出其女儿年幼、一人在家、无人照顾时,应当想方设法、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予以妥善安排,确保孩子的生活和安全。卞某、穆某虽然也曾打电话联系张某的姐姐,但在未能联系上的情况下即轻率地放弃了联系,也不采取其他措施予以妥善安排,致使孩子一人在家饿死多日后才被人发现。卞某严重不负责任,不充分履行职责的行为造成张某孩子惨死的严重后果,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论处。卞某玩忽职守的行为过失导致孩子死亡,因玩忽职守罪的犯罪后果包含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故不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卞某的行为也不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恶劣的行为。卞某虽依其职责应当对无人照看的犯罪嫌疑人的孩子予以妥善安排,但并不负有抚养义务。故不构成遗弃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4e6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两间房屋被其父亲继承,一辆小货车由其妻子继承。其妻改嫁王某,
某地连降大雨,2001年8月1日大坝决堤,张某在洪水中失踪,一直生不见人,死不见
张某与杨某结婚后由于性格不合,很快离婚,离婚时杨某已经怀孕2个月。8个月后杨某生
张某下落不明满2年,经张某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宣告张某失踪,并指定张某的妻子杨某为
李某系已婚妇女,婚后遭丈夫虐待,后在街道办事处和当地妇联的支持下终于提出离婚诉讼
在张某和李某的房屋纠纷一案中,王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开庭不久,由于原告
青年张某在马路上骑车,迎面飞驰过来一辆奔驰,结果张某被撞倒,奔驰畏罪开走。过路人
张某与华某是同一单元的邻居。张某年少轻狂,夜夜笙歌。华某不堪其扰,找其交涉反遭张
张某购买一套商品房,该房共有两间浴室,最大一间面积为10平方米。现张某拟在该浴室
张某在一饭店酗酒闹事,砸碎饭店内玻璃及餐具。后经朋友劝说,张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
随机试题
(139-141题共用题干) 患儿,男,8个月。腹泻3天,大便10余次/天,蛋
小易有远大的目标,不怕冒险且性格外向,那他在交际风格类型中属于( )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一般资料:求助者,女性,14岁,初中二年级学生。案例介绍:
听觉中枢位于大脑皮层的()。(2010-11)
细菌个体的繁殖方式是
类风湿关节炎较晚期患者常见的临床表现为
甲、乙、丙拟设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
不属于空间结构的是 A蛋白质一级结构 B蛋白质二级结构 C蛋由质三级结构
下列属于间接投资的是()。A:购置设备B:购买国库券C:兴办工厂D:购买企业债券E:购买公司股票
下列房地产类型,属于按开发程度分类的有()。A.仓储B.办公C.现房D.出租E.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