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目考查服装生产企业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某市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度取得销售收入4000...

admin2020-12-24  28

问题 本题目考查服装生产企业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某市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度取得销售收入40000万元、投资收益1000万元。发生销售成本28900万元,可以扣除的相关税金及附加1800万元,管理费用3500万元、销售费用4200万元、财务费用1200万元,营业外支出30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实现年度利润总额1100万元。
2020年年初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以下记录:
(1)企业12月转让2010年购入的办公楼未做会计处理,合同记载的含税转让收入1300万元,办公楼购置原价700万元,转让时净值500万元,经评估机构评估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为1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8成,该企业未缴纳转让环节的相关税费。
(2)8月中旬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6万元,进项税额4.68万元,当月投入使用,企业基于重要性原则,对该项设备未按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将其费用一次性计入了成本扣除。
(3)接受非股东单位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进项税额3.9万元,直接记入了“资本公积”账户核算。
(4)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用130万元。
(5)成本、费用中含实发工资总额1200万元、职工福利费18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0万元。
(6)投资收益中含转让国债收益85万元,该国债购入面值72万元,发行期限3年,年利率5%,转让时持有天数为700天。(7)营业外支出中含通过当地环保部门向环保设施建设捐款230万元,取得合法票据。
(其他相关资料:由于办公楼在“营改增”之前购入,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处理该项增值税事宜;该企业上年超支结转的职工教育经费2.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该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均选择享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办公楼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的合计数。
(2)计算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3)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的会计利润总额。
(4)计算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转让国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该企业2019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1)增值税=(1300-700)/(1+5%)×5%=28.57(万元) 城建税及附加=28.57×(7%+3%+2%)=3.43(万元) 印花税=1300×0.5‰=0.65(万元)合同未价税分离的,按照含税金额计算印花税。 合计金额=28.57+3.43+0.65=32.65(万元)(2)转让收入=1300-28.57=1271.43(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1000×80%+0.65+3.43=804.08(万元) 增值额=1271.43-804.08=467.35(万元) 增值率=467.35÷804.08×100%=58.12%适用40%的税率,速算扣除系数5%。 土地增值税=467.35×40%-804.08×5%=146.74(万元) (3)补记转让办公楼收益=1271.43-500-3.43-0.65-146.74=620.61(万元) 会计利润总额=1100+620.61+(30+3.9)(捐赠利得)=1754.51(万元) (4)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4)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40000×5‰=20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130×60%=78(万元) 纳税调增金额=130-78=52(万元) (6)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200×14%=168(万元),调增金额=180-168=12(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200×2%=24(万元),调增金额=28-24=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200×8%=96(万元),本年发生额40万元未超支,可全额扣除;上年超支结转2.7万元调减本年应纳税所得额。 共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4-2.7=13.3(万元)(7)转让国债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2×(5%÷365)×700=6.90(万元) (8)捐赠扣除限额=1754.51×12%=210.54(万元),实际支出23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30-210.54=19.46(万元) (9)应纳税所得额=1754.51+52+13.3-6.90+19.46=1832.37(万元) (10)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832.37×25%-36×10%=454.49(万元)。 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当年度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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