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
Loveyou
2020-05-20
34
问题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B市北城区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林剑借款20万元,月息1%,2017年1月20日前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2017年2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如调解成功,林剑与钟阳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2017年5月15日之前,钟阳向林剑返还借款2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2万元。该协议有林剑、钟阳的签字,盖有调解委员会的印章和三位调解员的签名。钟阳未按时履行该调解协议,林剑拟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以调解委员会为被告B、应以钟阳为被告C、应以调解委员会和钟阳为共同被告D、应以钟阳为被告,调解委员会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选项
答案
B
解析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种情形下应当以不履行调解协议义务的对方为被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DcDp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约定,在甲的土地上设立了最高额抵押权,但是二人对于债权的确定期间没有约定。
住在A市的甲和住在B市的乙就C市的一座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诸法院,根据规定,
张某和李某二人签订了一房屋买卖合同,根据规定,房屋所有权自( )时发生转移。
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适用《合同法》调整的是( )。 A、甲、乙二人签订关于赡
1、甲上市公司2015年1月2日以2500万元取得乙公司(此前甲公司、乙公司之间
案情:2013年5月,居住在S市二河县的郝志强、迟丽华夫妻将二人共有的位于S市三
案情:甲生意上亏钱,乙欠下赌债,二人合谋干一件“靠谱”的事情以摆脱困境。甲按分工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与居住在B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
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乙
随机试题
某项资产组合由长期债券和股票构成,其投资比例分别为20%和80%。假设经济形势好
案例五: 一般资料:求助者,男性,25岁,待业在家。 案例介绍:求助者三个
在下列转位和弦中,哪个是减七和弦的转位()。
每年的12月29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多个国家签署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这是全球第一个关于...
下列犯罪中,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的是( )。A.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B.徇私枉法罪C.玩忽职守罪D.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各地仅仅依靠硬性规定,把干部“锁”在工作岗位上,并非万全之策。要根治干部走读顽症,还须__________、找准病灶,突出重点、__________,把治...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
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对同一妨害诉讼的行为重复采取罚款措施的,属于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B.执行未生效法律文书的,属
对于县级政府颁发环境保护方面的奖金应()。A.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B.免征个人所得税C.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D.按应纳税额减征30%
采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对冲是市场风险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市场风险管理中已经广泛加以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