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某市辖区公安局民警刘某在所辖范围值勤时发现甲乙等人在一录像厅内进行赌博,刘某准备将甲乙等人带回派出所时,遭到了甲乙等人的反抗,刘某即用随身携带的警棍将甲的...
某市辖区公安局民警刘某在所辖范围值勤时发现甲乙等人在一录像厅内进行赌博,刘某准备将甲乙等人带回派出所时,遭到了甲乙等人的反抗,刘某即用随身携带的警棍将甲的...
admin
2020-12-24
9
问题
某市辖区公安局民警刘某在所辖范围值勤时发现甲乙等人在一录像厅内进行赌博,刘某准备将甲乙等人带回派出所时,遭到了甲乙等人的反抗,刘某即用随身携带的警棍将甲的头部打伤。事故发生后,区公安局认定刘某殴打他人,情节较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刘某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因为超越了职责范围
B.区公安局对刘某的处罚是合法的
C.刘某的行为是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职务行为,因为其正在执行职务
D.刘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是合法的,区公安局不应当对刘某进行处罚
选项
答案
C
解析
。本题的关键是对公务员的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分。公务员由于具有双重身份,所以对其行为性质的区分决定了其应承担的责任。刘某在执行公务期间将甲打伤是滥用职权的行为,但是仍属于公务行为的范畴,其所属的行政机关,即区公安局应当对其行为承担责任并追究刘某的行政责任。而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实施的处罚,对公务员滥用职权的行为不能适用。区公安局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的刘某相应的行政处分。所以,上述选项中只有C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Ffq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08年8月8日,甲公司将一辆卡车出租给刘某使用,约定租期为3年。一年前,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抵押合同,将此卡车抵押给乙公司,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租赁合...
“结婚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关于上述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上述规范属于程序规范B.上述规范中“结婚”为范围C.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案外人郑某享有到期债权,法院遂向郑某发出履行到期债...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案外人郑某享有到期债权,法院遂向郑某发出履行到期债...
对于当事人的下列上诉请求,法院应当受理的是A.吴某申请执行刘某财产一案,刘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驳回刘某异议后,刘某提出上诉B.邓某诉林某离婚诉讼一案,法院审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案外人郑某享有到期债权,法院遂向郑某发出履行到期债...
关于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成功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在履行的范围内,两个债权债务同时归于消灭B.在主债权人撤销
法院受理了黄某与美国人琼斯的离婚诉讼,黄某委托了马律师担任代理人,在委托授权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本案,说法不正确的是A.马律师出庭参加诉讼,应
2008年8月8日,甲公司将一辆卡车出租给刘某使用,约定租期为3年。一年前,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抵押合同,将此卡车抵押给乙公司,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租赁合...
左宁宁与李佳佳拟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新鲜水果的批发业务。但李佳佳抗风险能力比较弱,担心做合伙人责任重大,只愿意在出资范围内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关于该合伙的...
随机试题
哮喘发作与食物有关的因素是 A.脂肪 B.盐 C.辛辣食品 D.蛋白质
以下药物哪项是小建中汤的君药 A、桂枝 B、生姜 C、大枣 D、白
被认为乃牙固有益菌的为
输液的灭菌应采用的灭菌法是()。
从“横空出世”到随后的“星火燎原”再到近几年的“穷途末路”小灵通终于即将完成其历
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会计分录的构成要素的是()。
地下水是引起基坑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当基坑处于()地层条件时,基坑容易出现流土、流砂,引起基坑坍塌。A、黏性土B、砂土或粉土C、弱风化岩层D、卵砾石
常用的人工补偿器有()。A、L形补偿器B、Z形补偿器C、方形补偿器D、波形补偿器E、套筒式补偿器
在百年前美国发生的一桩案件中,对遗嘱继承人帕尔默杀害遗嘱人(自己的祖父)后有无继承权产生了争论,根据当时纽约州的《遗嘱法》的规定,即使继承人杀害了遗嘱人,...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一项租赁协议,将其原先自用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17年3月31日。2017年3月3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