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集团总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外贸进出口资格。2019 年6 月经营业务如下: (1)内销一批服装,向客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金额中分别注明...

admin2020-12-24  22

问题 位于市区的某集团总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外贸进出口资格。2019 年6 月经营业务如下:
(1)内销一批服装,向客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金额中分别注明了价款300 万元,折扣额30 万元。
(2)取得统借统还利息收入50 万元,保本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0.6 万元。
(3)转让其100%控股的一家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初始投资成本2000 万元,转让价5000 万元。
(4)在境内开展连锁经营,取得含税商标权使用费106 万元。
(5)转让位于市区的一处仓库,取得含税金额1040 万元,该仓库2010 年购入,购置价200 万元,简易方法计征增值税
(6)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台使用过的设备,当年采购该设备时按规定未抵扣进项税额,取得含税金额10.3 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聘请境外公司来华提供商务咨询并支付费用20 万元,合同约定增值税由支付方式承担。
(8)进口3 辆厢式货车,关税完税价格40 万元/辆;其中一辆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其余两辆待售。
(9)发生其他无法准确划分用途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2.6 万元。
(注: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13%,进口厢式货车关税税率15%,当月未取得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进口业务当月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述已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中的销项税额。
(2)判断业务(2)是否缴纳增值税,如需缴纳并计算出结果。
(3)判断业务(3)是否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4)计算业务(4)中的销项税额。
(5)计算业务(5)中应纳增值税额。
(6)计算业务(6)中应纳增值税额。
(7)计算业务(7)当期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8)计算业务(8)进口厢式货车时应纳的关税、车辆购置税和增值税额。
(9)计算当期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0)回答主管税务机关是否有权对企业按月计算的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进行调整;如需调整,应如何进行调整。
(11)计算当期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额。
(12)不考虑扣缴因素,计算当期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费、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选项

答案

解析(1)销项税额=(300-30)×13%=35.1(万元) (2)统借统还业务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保本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0.6÷(1+6%)×6%=0.6(万元) 【提示】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是免征增值税的。 保本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3)无需缴纳增值税。股权转让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不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 (4)销项税额=106÷(1+6%)×6%=6(万元) (5)应纳增值税=(1040-200)÷(1+5%)×5%=40(万元) (6)应纳增值税=10.3÷(1+3%)×2%=0.2(万元) (7)当期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20×6%=1.2(万元) 【提示】合同约定增值税由支付方式承担,那么20 万就是对方不含税的收入,因此不再除以(1+6%)计算。 (8)关税=40×3×15%=18(万元) 车辆购置税=40×(1+15%)×10%=4.6(万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40×3+18)×13%=17.94(万元) (9)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2.6×50÷(270+50+10+100)=2.63(万元) 【提示】无关联的收入不参与分摊,不考虑转让仓库和使用过的设备。 (10)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按月计算的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进行调整。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调整。 (11)应纳增值税额=35.1+0.6+6-(17.94+22.6-2.63)+40+0.2=43.99(万元) (12)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43.99×(7%+3%+2%)=5.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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