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在他22岁时,于1997年6月23日故意伤害张某至重伤,一直未被发现;2

天天题库2020-05-20  16

问题 甲,男,在他22岁时,于1997年6月23日故意伤害张某至重伤,一直未被发现;2010年5月7日他再次伤害王某,致王某轻伤,则对于甲伤害张某行为的追诉截止时间是:( )A.2007年6月23日B.2025年5月7日C.2012年6月23日D.2015年5月7日

选项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的追诉时效计算问题。《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甲故意伤害张某致重伤,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张某对应法定最高刑的刑期是10年。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10年,此处的"不满10年"是指10年以下,不包括10年本身;法定最高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15年,此处的"10年以上"包括10年本身。所以,甲故意伤害张某致重伤的追诉时效是15年,至2012年6月23日:又因为甲在追诉期限内再次伤害王某致轻伤,再次犯罪,甲伤害张某致重伤的追诉期限应从他犯新罪时重新计算,即从2010年5月7日重新计算15年,也就是说至2025年5月7日。所以,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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