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权公司是刘某设立的一家教育类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王在天权公司报名参加了自费在

Freeti2019-12-17  27

问题 天权公司是刘某设立的一家教育类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王在天权公司报名参加了自费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小王在报名时。与天权公司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合同规定:报名者必须参加公司指定的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用现金2千元,由报名者个人承担,若报名者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必须赔偿天权公司现金5千元。小王在与天权公司签订合同时,天权公司没有向小王解释格式合约中的明细条款,比如小王与天权公司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何计算违约金等条款。之后小王没有缴纳入学考试考前培训费,同时也不打算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天权公司要求小王支付5千元违约金。如天权公司在某日破产,其财产清偿顺序应该是(  )。

选项 A.职工工资—所欠的应缴税款—应纳社会保险费用—银行贷款B.应纳社会保险费用—银行贷款—职工工资—所欠应纳税款C.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所欠应缴税款—银行贷款—办公地点房租D.所欠应缴税款—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银行贷款—办公地点房租

答案C

解析我国《公司法》第186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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