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后交货付款;第二天,丙见该玉器,愿以

昕玥2020-05-20  13

问题 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10日后交货付款;第二天,丙见该玉器,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80%的价款,约好3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但丁仅支付了30%的价款。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B.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D.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无效

选项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丁已先行受领交付,动产所有权以交付转移。所以丁取得所有权,丙、乙不能再请求甲交付玉器,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A正确,玉器的所有权已归丁所有,所以丙乙不得要求甲交付玉器,而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BC错误。三份合同均是合法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均有效,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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