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有权申请回避 C.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
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有权申请回避 C.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
admin
2020-12-24
17
问题
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有权申请回避
C.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活动
D.对刑事判决部分不能提起上诉
选项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由此可见,A选项表述正确,不应当选。《刑亊诉讼法》第106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因此B选项也正确,不应 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90条、第193 条的规定,被害人有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故C选项错误,符合题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18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故D选项表述正确,不应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Xlq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中国人李某和美国人川普因合同纠纷诉讼至法院,双方没有对所适用的法律进行选择。但法官在庭审中发现,李某和川普分别在其起诉书和答辩状中援引美国法律支持自己的观...
中国甲公司委托成都铁路国际运输港运送一批货物途径数个国家最终到波兰,双方约定采取DAT术语规范其权利和义务。根据《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协定》和《国际贸易术语解...
应我国相关企业的申请,商务部对来自甲国的某种农产品进行了反补贴调查。根据我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查明存在补贴且该补贴为甲国法律明确规
甲、乙、丙以1∶1∶1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共三间,面积同样大小,一人居住其中的一间。对于甲、乙、丙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如果甲提出将
定居在北京的中国公民张某和定居在纽约的中国公民王某因为一份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双方诉至我国法院。关于本案中诉讼时效的法律适用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中的时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了一批钢材,甲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托收相关货款。根据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银行有义务及时提示付款或承兑,收到
汤姆是甲国驻我国使馆的随员。2017年1月,汤姆以私人身份参加了某个不动产所有权纠纷的诉讼。2017年2月,汤姆以私人身份参加了一个酒会并和人发生冲突并将...
杰克是甲国驻乙国的领事官员。2017年1月,杰克以私人身份从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脑,但和商家发生纠纷。2月,杰克在下班途中目击了一次恶性刑事案件。3月,杰克本...
甲有儿子乙(8岁)和丙(4岁)。甲赠与A房与乙,赠与B房与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丁需要租赁房屋两套。于是,委托并授权甲代自己租赁房屋。甲一方面代理乙和丙,...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管理的有关规定,说法正确的有( )。 A.塑料
关于指导合作型的医患关系的说法,下列最为正确的是 A.患者应该无条件配合医生治
项目后评价成果的反馈形式主要包括( )
以下关于天枢穴主治病证的叙述,错误的是
下述哪一项不是判断乳牙接近替换期的表现()A.临床Ⅲ度松动B.恒牙胚牙根已形成一半C.恒牙胚位置已接近乳牙根分叉D.乳牙根吸收已达1/2E.
某女,28岁,已婚,平素月经规律,停经45天,阴道少量出血4天,有下腹胀痛1天就诊。孕产,人工流产1次,去年左侧输卵管妊娠,手术治疗,切除该侧输卵管。提示...
糖尿病患儿禁服,脾虚易腹泻者慎服的是A.止泻灵颗粒B.小儿化毒散C.清宣止咳颗粒D.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E.儿童清肺丸
根据劳动力供给者和劳动力需求者双方相互搜寻的地理范围可将劳动力市场划分为()A.全国性劳动力市场和地区性劳动力市场B.有组织的劳动力市场和无组织的劳动力市
(2016年)万盛公司系某省某市一家建筑施工企业。2015年8月,该企业承接该市某单位的一项改建工程。因该公司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操作,施工阶段发生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