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份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由于甲公司未按合同发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计负...

admin2020-12-24  20

问题 2019年11月份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由于甲公司未按合同发货,致使乙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计负债”项目反映了500万元的赔偿款。2020年2月10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需偿付乙公司经济损失60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赔偿款已支付。甲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3月31日,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5月31日。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是25%。则关于甲公司该事项的会计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调减应交所得税150万元
B.调增营业外支出600万元
C.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
D.冲减银行存款600万元

答案A

解析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诉讼事项在日后事项期间结案的,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涉及损益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并且不调整货币资金项目。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100   预计负债                     500  贷:其他应付款                    6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500×25%)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6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50 借:其他应付款                    600  贷:银行存款                     600 注:此分录银行存款不调整2019年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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