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一批电器,其中电视机80台,每台售价3400元

shuhaiku2019-12-17  26

问题 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一批电器,其中电视机80台,每台售价3400元;电冰箱100台,每台售价2800元,总销售优惠价52万元。如有意购买,请告知。 乙宾馆接到该电报后,遂向甲公司回复称:只欲购买甲公司50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付款3200元;60台电冰箱,每台电冰箱付款2500元,共计支付总货款31万元,货到付款。 甲公司接到乙宾馆的电报后,决定接受乙宾馆的要求。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乙宾馆,如双方发生纠纷,选择A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甲公司同时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货物运至乙宾馆。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毁损。丙公司将剩余的未遭损失的货物运至乙宾馆,乙宾馆要求甲公司将货物补齐后一并付款。 甲公司迅速补齐了货物,但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表示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个月付款。1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宾馆解除合同,乙宾馆不同意解除合同。甲公司拟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宾馆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乙宾馆的回复是承诺还是新的要约?说明理由。 (3)丙公司是否应对运货途中的货物毁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说明理由。 (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说明理由。 (5)甲公司能否向法院起诉?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答案: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 (2)答案:乙宾馆的回复是新的要约。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在本题中,乙宾馆对要约中的价款和数量作出了变更,因此,乙宾馆的回复视为新要约。 (3)答案:丙公司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毁损属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因此,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答案:甲公司可以解除买卖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个月付款。1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因此,甲公司可以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 (5)答案:甲公司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规定,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产生一定的限制,在当事人双方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在本题中,甲乙双方约定如双方发生纠纷,选择A仲裁机构仲裁解决。因此,甲公司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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