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新浪网上发表的原创长篇小说《上海相亲情人》,点击率超过250万。搜狐网在没

书海库2020-05-20  12

问题 张某在新浪网上发表的原创长篇小说《上海相亲情人》,点击率超过250万。搜狐网在没有征得原告同意,也没有向张某支付报酬的情况下擅自转载。张某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搜狐网赔偿10万元,并致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张某的作品已经在网络上传播,且并未声明不得转载,故搜狐网的转载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B.张某的作品已经在网络上传播,且并未声明不得转载,故搜狐网的转载属于法定许可使用,只要向张某支付相应的报酬即可,不构成侵权C.张某的作品虽然已经在网络上传播,也并未声明不得转载,但搜狐网转载应当经张某许可并支付报酬D.如果搜狐网是为了介绍另一相似作品而与张某的作品比较,并适当引用了张某的作品,那么搜狐网不经张某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选项

答案A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原第3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但本条于2006年被删除,本司法解释也已经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废止。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条,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AB错误,C项正确。第6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1)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4)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5)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向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提供;(6)不以营利为目的,以盲人能够感知的独特方式向盲人提供已经发表的文字作品;(7)向公众提供在信息网络上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8)向公众提供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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