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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公安机关接到乙控
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公安机关接到乙控
Loveyou
2020-05-20
40
问题
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选项
答案
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由此可见,申请复议不是请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必经程序,故A项错误。B项的错误在于,检察院应当先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高检规则》第560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15日不予立案或者既不提出复议、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公安机关仍不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故C项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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