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李某1999年在上海结婚,婚后妻子李某出国定居,两人2003年离婚,之后又

书海库2020-05-20  9

问题 王某与李某1999年在上海结婚,婚后妻子李某出国定居,两人2003年离婚,之后又因离婚前的财产和债务关系涉诉。关于本案,你认为正确的说法有哪些?A.两人婚后,王某主要居住在上海,王某与李某可以协议选择适用我国法律来审理案件B.王某与李某可以协议选择适用李某所在国法律审理案件C.如李某尚未加入定居国国籍,两人可以选择适用中国法律审理案件D.因为两人离婚前主要财产在上海,因此可以协议选择适用我国法律审理案件

选项

答案ABCD

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lBRM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