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出厂不含税单价为300元/辆。2010年3月留

恬恬2019-12-17  18

问题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出厂不含税单价为300元/辆。2010年3月留抵税额 3 000元,4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1)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自行车600辆,百货大楼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8%的销售折扣;(2)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自行车500辆,并支付运输单位8 000元,收到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7 000元,装卸费1 000元;(3)销售本厂自用1年的小轿车一辆,售价120000元,发生运费1 000元;(4)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0元,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 000 元;(5)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金额140 000元,注明税款23 800元;(6)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共支付90 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假定应该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要求计算:1.该自行车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2.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3.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4.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额。5.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

选项

答案

解析1.该自行车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7 000 X 7% +23 800 +90 000 ÷ (1 +3% ) x 3% = 490 +23 800 +2 621.36 =26 911.36 (元)2.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额=(600 x300 +500 x300) X 17% =56 100(元),销售折扣属于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冲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3.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60 000 ÷ (1 +17% ) X 17% =8 717.95 (元),逾期未收回包装物押金应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并入销售额中。4.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小轿车的应纳税= 120 000 ÷(1+4%) x4%/2 =2 307.69 (元)5.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的合计数=56 100 + 8 717.95 + 2 307. 69 - 26 911. 36 - 3 OOO = 37 214.2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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