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配件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配件,合同约定不含

书海库2019-12-17  23

问题 某配件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配件,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当月应收取60%的货款。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本月实际收到货款50万元,配件厂按照实际收款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还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配件,收到款项50万元,货物于下月发出。当月职工食堂装修,购进中央空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当月该配件厂应纳增值税( )万元。

选项 A.3.6B.5.1C.13.6D.14.4

答案D

解析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的当天,因此本月不计算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这部分的销项税额。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该配件厂购进的中央空调的进项税额不得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当月该配件厂应纳增值税=150×60%×16%=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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