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因外债缠身而涉诉,遂聘请了李律师作为本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Loveyou2020-05-20  44

问题 华富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因外债缠身而涉诉,遂聘请了李律师作为本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并向法院出具了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上标明李律师作为本公司之全权代理人参加诉讼。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李律师不得为下列哪种诉讼行为?A.代表华富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向被告提出反诉B.代表华富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进行和解谈判C.以华富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名义四处取证D.作为华富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继续参加上诉审理并出庭

选项

答案A

解析《民诉解释》第8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换句话说,没有明确列举的特别授权的话,该诉讼代理人将被视为一般授权,没有当事人的同意不得处分其实体权利,也就不得代之提出反诉,但是谈判、取证和出庭则是代理人一般都有的权利,注意不得提出和解不等于不能在当事人同意和解后参加和解谈判,不能代为上诉也不等于不能在当事人上诉后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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