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某高新技术企业从政府部门取得200万元研发专项拨款,当年全部用于新

恬恬2019-12-17  21

问题 (2015年)某高新技术企业从政府部门取得200万元研发专项拨款,当年全部用于新产品设计费支出,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科目单独核算归集。  企业财务人员欲咨询该项拨款相关问题,假如您是负责该业务的税务师,请回答财务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  (1)该项拨款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应该同时符合哪些条件  (2)将该款项作为应税收入处理,与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相比,哪种对企业有利,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其条件为: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2)作为应税收入有利。  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其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而且不得加计扣除;  如果作为征税收入,不仅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而且研发支出可以加计75%扣除,可以多扣除150万元,因此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对企业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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