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19

问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将此票据遗失被丙拾得,丙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丁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并记载“不得转让”,戊公司为支付工程款将此票据背书转让给庚公司,庚公司请求付款,A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票据遗失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2)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上的什么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3)A银行拒绝付款后,庚公司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进行追索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1)乙公司票据遗失后可以采取三种补救措施,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2)属于伪造行为。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3)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戊公司和A银行进行追索。根据规定,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①被伪造人未从事票据行为,无需承担票据责任,故乙公司对庚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②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故丁公司对庚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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