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03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4月,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

书海库2019-12-17  17

问题 A公司于2003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4月,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 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 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1) A公司近3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A公司于2004年度以资本公积转赠股本,每10股转赠2股,转赠资本公积7200万元; 2005年度每10股分配利润0.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900万元;2006年度以利润送红股,每10股送1股,共分配利润5184万元(含税)。(2) A公司于2005年K)月为股东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而被有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 2006年1月,在经过A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并作出决定后,A公司为信誉良好和业务往 来密切的D公司向银行一次借款1亿元提供了担保。(3) A公司于2004年6月将所属5000万元委托E证券公司进行理财,直到2006年11月,E证券公司才将该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A公司,A公司亏损财务费80万元。(4)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A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已分配利润的情况是否符合增发的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①A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增发的条件。依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最近3个会计年度应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 为计算依据。在本题中,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②A公司的已分配利润的情况符合增发的条件。依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在本题中,A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 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超过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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