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恬恬2019-12-17  17

问题 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B:某县工商局不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C:田某向某县卫生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D: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得收取费用

答案A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故选项A说法正确,应选。第4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本条例仅要求“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没有要求一定要设立专门的机构,工商局的做法并不违法,故选项B说法错误。第2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13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此可见,申请人在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以口头方式申请,故选项C说法错误。第2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可知对于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成本费用,故选项D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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