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 15 岁的天才少年,乙是一家国有

恬恬2019-12-17  23

问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 15 岁的天才少年,乙是一家国有 独资公司,丙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丁是一家上市公司。根据合伙企业   法律制度的规定,上述主体中,可以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是( )

选项 A.甲B.乙C.丙D.丁

答案C

解析A 选项错误,甲虽为 15 岁的天才少年,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成 为普通合伙人;B 选项错误,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C 选项正确,有限合伙企 业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D 选项错误,上市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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