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

天天题库2020-05-20  1

问题 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选项

答案A

解析依《民通意见》第9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本题中,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由此可知该瓷瓶应为甲所有,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不能因此就可以否定丙、丁买卖合同的效力,由此可知C选项错误。依《物权法》第106条第1、2款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本题中,尽管丁不知情,但从题干所给信息无法认定丁必然属于善意,因为交易场所等可以作为善意与否的判断因素在题干中并未给出,所以不能从现有信息就得出丁可以善意取得瓷瓶的结论。故D选项均错误。甲为瓷瓶的原所有人,乙不是,所以只有甲有权要求无权处分人丙赔偿损失,故B选项错误。综上可知只有A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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