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03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4月,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

书海库2019-12-17  15

问题 A公司于2003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7年4月,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 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 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1) A公司近3年的有关财务数据如下:A公司于2004年度以资本公积转赠股本,每10股转赠2股,转赠资本公积7200万元; 2005年度每10股分配利润0.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900万元;2006年度以利润送红股,每10股送1股,共分配利润5184万元(含税)。(2) A公司于2005年K)月为股东C公司违规提供担保而被有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 2006年1月,在经过A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并作出决定后,A公司为信誉良好和业务往 来密切的D公司向银行一次借款1亿元提供了担保。(3) A公司于2004年6月将所属5000万元委托E证券公司进行理财,直到2006年11月,E证券公司才将该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返还A公司,A公司亏损财务费80万元。(4)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A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符合有关规定。依据法律规定,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在本题中,A 公司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拟按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确定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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