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一)甲将私家车借给无驾照的乙使用。乙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行,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
(一)甲将私家车借给无驾照的乙使用。乙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行,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
天天题库
2019-12-17
40
问题
(一)甲将私家车借给无驾照的乙使用。乙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行,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慎将其撞成重伤,车辆亦受损。丙下车查看情况,对乙谎称自己留下打电话叫救护车,让乙赶紧将车开走。乙离去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身亡。(事实一) 为逃避刑事责任,乙找到有驾照的丁,让丁去公安机关“自首”,谎称案发当晚是丁驾车。丁照办。公安机关找甲取证时,甲想到若说是乙造成事故,自己作为被保险人就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车损赔偿,便谎称当晚将车借给了丁。(事实二) 后甲找到在私营保险公司当定损员的朋友陈某,告知其真相,请求其帮忙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陈某遂向保险公司报告说是丁驾车造成事故,并隐瞒其他不利于甲的事实。甲顺利获得7万元保险赔偿。(事实三) 请回答第题。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乙交通肇事后逃逸致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B、乙交通肇事且致使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C、丙与乙都应对刘某的死亡负责,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正犯 D、丙将刘某藏匿致使其错过抢救时机身亡,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
D
解析
选项A错误,“逃逸致人死亡”,是指因逃逸延误救治,导致被害人由受伤害转变为死亡。本案中,乙在交通肇事后有逃逸行为。但是,乙是在丙谎称他会打电话叫救护车后才离开的。乙并不放任刘某的死亡。所以,乙只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构成逃逸致人死亡。 选项B错误,乙确实有交通肇事行为,但其本人的行为只是导致刘某重伤,刘某的死亡是由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而身亡的。因此,乙的交通肇事行为并没有致人死亡。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第234条第2款(故意伤害罪)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本案中,丙将刘某藏匿致使其错过抢救时机身亡,构成故意杀人罪。丙的行为已经不是交通肇事的过失行为,而是故意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同时,乙对刘某的死亡并不放任,所以乙不必为刘某的死亡负责。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W36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刘某希望购买一套距离上班地点较近的高档商品住房,欲与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
张某委托A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刘某代理自己出租一商铺,
张某委托A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房地产经纪人刘某代理自己出租一商铺,
(一) 刘某2005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半年
(三) 刘某向甲公司购买一套预售商品住宅,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15
(三) 刘某向甲公司购买一套预售商品住宅,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15
(三) 刘某向甲公司购买一套预售商品住宅,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15
(三) 刘某向甲公司购买一套预售商品住宅,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15
(一) 刘某2005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半年
(一) 刘某2005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半年
随机试题
会计职业道德的精髓是( )。 A.诚实守信 B.提高技能 C.服务群众
下列关于维修资金的使用,说法不正确的是()。
收益性物业的运营费用是除()外物业发生的所有费用。
由于固定资产形成的()特点决定了其建设周期较长,从投资建设到投入使用存在明显的“
企业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应当反映的要素包括( )。
()瓷器造型端庄古朴,传世者弥足珍贵
男性,29岁。间断面部及双下肢水肿3年。査体:BP140/92mmHg,Hb
中性醋酸铅可以沉淀的成分是A:醇羟基B:酚羟基C:对位酚羟基D:邻位醇羟基E:邻位酚羟基
患者,男,因外伤致前牙折断,口腔检查示断端位于龈下3mm,如进行桩冠修复,除行根管治疗外还应做A.龈修整术B.正畸牵引残根至合适位置C.牙周洁治术D.牙周
首次用药可出现“首剂现象”的药物是()A:可乐定B:哌唑嗪C:氨氯地平D:硝酸甘油E:拉贝洛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