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订立了一份合伙企业协议,部分内容如下:(1)甲

shuhaiku2019-12-17  13

问题 甲、乙、丙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订立了一份合伙企业协议,部分内容如下:(1)甲的出资为现金1000元和劳务作价5万元;(2)乙的出资为现金5万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3)丙的出资为作价8万元的房屋一栋,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且丙保留对该房屋的处分权;【要求】分析该协议的上述内容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选项

答案

解析(1)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因此,甲以现金和劳务出资,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2)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丙以房屋出资,但不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且保留对该房屋的处分权,则该房屋并未成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因此,丙的出资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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